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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金红等一十二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孙俊超 [发表时间]:2013-06-06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绥院政发[2013] 64号

关于给予刘金红等一十二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刘金红(学号:201150152),我校基础学院原2011级电气信息类学生。该生2011年9月入学报到后未经请假离校,经联系得知该生离校后重新参加了高考,目前已考入西安某高校就读。学校多次催促该生回校办理退学手续,但至今未来校办理。

高旭(学号:200851777),我校经济管理学院2009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该生于2012年5月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未能在2012届学生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降入2009级学习,但该生至今未到校报到。期间,学校曾多次与该生家长联系,家长同意学校对该生退学处理。

方文成(学号:201050694),我校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该生自2012年9月至今未到校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或休学手续。目前,该生及家长所留联系方式已停机或无法接通。

王欣欣(学号:201000105),我校经济管理学院2010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该生自2013年4月18日旅游管理专业划归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后,一直未参加学校任何教育教学活动,且经过学校多次联系亦未到校办理任何请假或休学手续。

管占忠(学号200950893),我校农业与水利工程2009级地理科学班学生。该生于2012年6月因病离校。至2012年9月,经学校与该生及家长联系,确定该生已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该生及家长同意退学,但至今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且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孙文丽(学号200951251),我校农业与水利工程2009级地理科学班学生。该生于2012年5月因肺结核病离校就医。2012年9月,经学校与该生及家长联系,确定该生已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该生及家长同意退学,但至今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且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

赵越(学号200951287),我校农业与水利工程2009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该生于2012年6月未经允许离校到旅行社工作,至今未参加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经学校多次沟通,该生仍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

韩婷(学号200951261),我校农业与水利工程2009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该生于2012年6月与赵越一同未经允许离校到旅行社工作,至今未参加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经学校多次沟通,该生仍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

张东敏(学号:200952431),我校外国语学院2009级英语专业学生。2010年6月该生对寝室同学称要退学后,在未办理退学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离校。经学校多次与该生及其家人联系,该生及其家长均表示该生不会再回校读书,但一直以事务繁忙为由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秦兴有(学号:200850522),我校信息工程学院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该生于2008年9月入学后休学一年,2009年复学后以学习跟不上为理由提出退学请求,但至今未办理退学手续。

贾双菊(学号:201151440),我校音乐学院2011级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学生。该生自2013年2月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经学校多次与该生及家长联系,该生仍未到学校报到,并向学校提出退学请求,家长同意该生退学,但以家远为由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张倩(学号:201151482),我校音乐学院2011级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学生。该生自2013年2月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经学校多次与本人及家长联系,该生仍未到学校报到,并向学校提出退学请求,但至今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和《绥化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7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处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之规定,经学校2013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上述刘金红等一十二名学生退学处理。

学生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学校受理申诉期限截止至2013年6月20日。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