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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2015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隋建华 [发表时间]:2014-09-02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关于上报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黑教助〔2014〕22号)有关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度退役士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正确理解政策要点。“退役士兵学费资助”中的退役士兵是指“高考之前在部队服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当年应为在校生;退役当年考入高校的学生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2、认真组织申请。各院(系)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报送相关材料,即《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退伍证书》复印件(一份)。《申请表》统一采用打印输出方式,但“学生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工填写。

3、从今年起,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4、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2013-2014学年漏报的退役士兵材料今年最后一次补报,明年起不再受理,但申请金额依然按照6000元上限。

5、报名时间:各院系及时告知符合该政策的学生,于9月9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备齐送到学生中心306。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