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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孙俊超 [发表时间]:2013-02-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走基层 看变化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寒假实践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2、社会实践标兵

(二)评选比率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按照本院(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2、社会实践标兵,按照本院(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总人数的3%进行评选;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汇总表,包括打印盖章和电子版,参见附件1;

2、社会实践标兵汇总表,包括打印盖章和电子版,参见附件2;

3、所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都应有相关佐证材料;请将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相关材料(电子照片、媒体报道等)一并报送。

以上内容,请在2013年3月6日下班前报送到团委,报送联系电话:13104553331或15184500800。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