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和践行“厚德载物,经世致用”的绥化学院精神,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展示当代大学生的文明形象,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使广大学生能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校60周年校庆为契机,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基本内容,以提高青年学生文明素养和创建和谐校园为重点,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切入点,以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校园建设为主要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素质养成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从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逐步消除和杜绝校园不文明现象,培育和弘扬优良的校风学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工作推进。
组 长:董广芝
副组长:佟延春
成 员:关江宏、雷霆、齐岩、万吉春、隋建华、孙俊超、于福友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办公室主任:佟延春
办公室副主任:关江宏
办公室成员:万吉春、孙俊超
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的起草、活动的开展与协调、评比与表彰、奖励。
各院(系)成立由院(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方案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1日)
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牵头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院(系)充分利用广播站、橱窗、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明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营造养成教育氛围。使学生认识到塑造高尚人格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从而自觉将养成教育落实到生活、学习的点点滴滴中去。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以 “3.5”学雷锋日为契机,将“雷锋精神”和我校的志愿服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活动始终,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进一步推进实践性、关爱型校园建设。
2.各院(系)要制定出本院(系)专题教育活动的详细计划,
开展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主题的全员育人活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作用。
3.每个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团活学习大学生文明礼仪知识,讨论并查找出目前学生在文明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自我改进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2日-4月20日)
1.传承文明,我们齐行动——主题班会、团活教育活动
发动大家查找日常学习、生活中显而易见的各种不文明、不礼貌现象,针对这些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团活进行讨论。教育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才,真正使文明养成教育入脑、入耳、入心。
责任人:关江宏、万吉春、各院(系)
2.崇尚文明,反思修身——校园文明点评活动
通过在食堂、操场、教学楼、宿舍等学生聚集的场所征集图片和稿件等,掀起学生对校园荣辱行为的热评。通过开展“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对学生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予以表彰和宣传,通过在学校和院(系)广播站、网站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现象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在强烈的对比中,引导学生坚定文明信念,告别不文明行为,携手共建和谐幸福校园。
责任人:万吉春、孙俊超、各院(系)
3.明礼、知行、传承 ——课堂文明创建活动
引导学生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同时,倡导学生上课关闭手机,对上课迟到、旷课、早退、课堂饮食、穿拖鞋进教室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设立文明监督员,帮助大家规范课堂行为。
责任人:齐岩、万吉春、各院(系)
4.文明乐园,温馨家园——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通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引导学生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不随意搬动家具,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按时熄灯,模范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积极营造和谐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
责任人:雷霆、于福友、各院(系)
5.珍爱诚信,拒绝舞弊——文明学风主题教育活动
以“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举办讲座、班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充分利用本学期各类等级考试、资格证考试,大力宣传校纪校规,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充分动员、教育,建设良好考风。
责任人:齐岩、万吉春、孙俊超、各院(系)
6.遵纪守法,爱校如家——感恩主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要以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为契机,通过各种活动为载体,切实有效地开展感恩教育,使学生懂得感恩国家、父母、社会、学校和身边的人。
责任人:万吉春、隋建华、各院(系)
7.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维护稳定——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
各院(系)要结合实际,在学生中做好交通安全、人生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让学生自觉养成安全文明的良好习惯。
责任人:雷霆、孙俊超、于福友、各院(系)
(三)整改提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院(系)要认真查找教育活动月期间反映出来的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这些不文明行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文明标兵的作用,搞好传、帮、带,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弘扬文明向上的校园风气,把文明成果保持延续下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对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制订详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到文明素质养成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各项活动出实效。各院(系)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总结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校园网等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活动氛围,要以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报道有特色、有新意、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内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留存教育活动中的图片和文字材料,撰写教育活动总结。
(三)创先争优,榜样引领。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学生党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大力推进学生创先争优,从学生干部抓起,要求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团学干部在活动中起好表率带头作用。
(四)加强检查,狠抓落实。有关单位和各院(系)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学生宿舍,加强对各项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五)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意活动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要深入挖掘“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典型,树立正面学习的榜样和楷模,用贴近学生的身边事例来教育人、说服人、感染人。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绥化学院校园文明规范》
《常用文明礼貌用语》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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