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走基层 看变化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寒假实践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2、社会实践标兵
(二)评选比率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按照本院(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
2、社会实践标兵,按照本院(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总人数的3%进行评选;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汇总表,包括打印盖章和电子版,参见附件1;
2、社会实践标兵汇总表,包括打印盖章和电子版,参见附件2;
3、所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都应有相关佐证材料;请将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相关材料(电子照片、媒体报道等)一并报送。
以上内容,请在2013年3月10日下班前报送到团委,报送联系电话:13104553331或15184500800。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