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法天下和”专题讲座总结
2012年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12·4”法制宣传工作,响应十八大的新举措,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校共青团委大学生联合会特邀思想政治教研部徐洪军老师为同学们准备了“有法天下和”的专题讲座,旨在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在本次讲座中,徐洪军老师先介绍了法制宣传日的由来。在第一部分“法的基本常识”中用我国古代的神兽“獬豸”与外国的“司法女神”引出法,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兴趣。并讲述了法律如何适用、有何效力,简单介绍了部分法律法规。填补了学生在法律如何适用方面的空缺。紧接着在第二部分中,以真实案例对之前介绍的法律进行了“以案说法”,解释了大学生与宪法有无密切关系、我们与公权机关的关系等问题。又细讲了与我们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问题,由现场情况可看出这是同学们最关心的问题,并以实例提醒同学们。还对同学们一直模糊的违法与犯罪的限定进行了讲解,如:盗窃行为与盗窃犯罪。最后的第三部分为“自我保护”,讲述了“正当防卫”成立的必备条件。以及自我辨别诈骗,如: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特别是对女生预防侵害的方法仔细的讲解,让学生意识到自我保护,以及周围可利用资源,尽最大的努力预防侵害。最后以一个真实案例设问结尾,留下一个思考题,让同学们以法律角度思考。本次讲座得到同学们的广泛赞许与支持,对徐洪军老师的讲座显出极大热情。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更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通过徐洪军老师系统的将三个部分阐述,同学们更加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对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有了理性、客观的见解,还意识到隐藏在自己身边的侵权行为。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尊重法律权威,增强我校大学生自身法律修养,让我们积极加入到法制宣传的行列中来,为祖国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绥化学院共青团委大学生联合会
学权部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