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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会议,学习传达《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

发布者:孙俊超 [发表时间]:2010-04-12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

本报4月12日讯 4月6日下午2时,学院召开会议,传达《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学工部(处)团委和就业指导中心全体人员和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参加会议。副院长董广芝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学工部(处)长李方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部长传达省《办法》精神。据悉,此次《办法》是由省委组织、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委高校工委、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要求与职责、培训与培养、职务评聘、管理与考核等几个部分。与以往相比,《办法》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对辅导员工作的职责作了更加细致、明确的规定,同时,五部门联合发文更加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辅导员们普遍认为,《办法》的出台对工作要求更加细致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也对辅导员的职级、待遇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辅导员工作是巨大的鼓励。

文件传达结束后,董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她说,《办法》是在中央16号文件出台五周年之际出台的,对我们学生工作战线的同志们,特别是辅导员工作是一项鼓励,其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可行性都较强,可以看出上级对辅导员队伍的重视。

董院长强调,我院辅导员工作量相对比较多,生师比还未达到《办法》要求的比例,但我院导师进宿舍的深入开展,对此是良好的补充与辅助,辅导员要加强与导师的沟通,积极深入学生中去,工作上要达到每天至少要找一名学生谈话、每周至少深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至少听取一次课、每学期至少要做一次报告、每学年至少要写一篇学生工作论文或调查报告的“五个一”要求。

之后,董院长作了题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讲话,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三个问题:一、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二、辅导员队伍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三、努力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最后,董院长说:“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完成好这项任务的关键的组织保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积极工作,以作为求地位,以作为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