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各院(系)建立特困生档案;
2.学生资助(贷款)科建立诚信档案。
二、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统一到学生处学生资助(贷款)科办理,学生资助(贷款)科根据用工单位项目进行立项。
三、发布助学岗位:包括岗位名称、职责范围、工作时间、招聘条件、用工人数、工资报酬等。
四、学生申请报名,院(系)负责人初审,学生处学生资助(贷款)科复审,确定应聘学生。
五、用人单位进行招聘,确定用工学生。被录用学生须填写校外勤工助学登记表,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
六、学生处学生资助(贷款)科跟踪学生工作情况,并将其表现录入学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