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学生
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
清明假期将至,全校4月5日(周四)至7日(周六)放假。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保证全校安全稳定和谐,现就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加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大力普及防火防盗知识,强化学生个人的防护意识。出行要搭乘安全正规、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人流众多的商业街及旅游景点,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教育应到学生保持寝室卫生,勤通风换气,保持寝室内空气流通,寝室内要注意水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内赌钱、酗酒,严禁晚归及夜不归宿,同时注意饮食安全,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三要严格考勤制度。要全面掌握学生假期期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求学生及时返校,在假期结束后要及时清点返校学生人数,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如有问题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希望广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遵纪守法,做到安全度假,文明度假!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