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上一年度学生奖学金补发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学校奖学金管理有关规定,获奖学金学生因欠费(非家庭经济苦难学生)暂缓发放奖学金,若本学年结束前一个月交齐全部费用可以予以补发。现就2016-2017学年奖学金补发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发学生
2017年11月颁发的综合奖学金、因欠费暂缓发放的学生
二、补发要求
1.须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交齐本学年及之前学年费用
2.须为获评2016-2017学年综合奖学金
三、工作安排
5月21日-5月27日为院系统计和制表;
5月28日-6月3日为学校审核;
6月4日-6月8日为学校发放。
四、其他事项
1.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一律发入学生建设银行卡中,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并与学生本人认真核对银行卡号、姓名、学号、获奖金额等基本信息,保证发放一次性顺利完成。
2.学校奖学金补发每学年仅一次,因涉及到部分2018届毕业生补发,故请各院系通过电话、短信、网站、QQ、微信等积极发布,保证毕业生中需补发学生及时申请补发。
3.本次补发无需各院系编制汇总表,仅报送明细表即可(见附件)。请各院系核对无误后,将本院系补发奖学金发放明细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稿邮件名称标注为“**院系综合奖学金补发明细表”。
联系人:孙俊超,电话:8301040,邮箱:sunjunchao(办公系统)
附件:**学院(系)2018年综合奖学金补发明细表
2018年4月23日
|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关于进行上一年度学生奖学金补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