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学生组织的选拔机制,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增强大学生联合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吸引更多的青年学生关注学生会工作,更好地为我校学生工作做出贡献,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联合会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1、绥化学院2013、2014级学生,现任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或原、现任校大学生联合会部长或主席助理;
2、热爱祖国,关心学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服务意识。
3、学习刻苦,成绩达到《绥化学院学生学分制总则》规定要求的学分,未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获各类奖学金或各项荣誉称号者优先。
4、积极向上,诚实守信,为人正派,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及处分记录。
5、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策划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
6、有相关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能够担任主席(含主席团成员)职务至少一年。
二、选举程序
1、校团委在选举日前确定并公布竞选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2、成立绥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成员以及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组成。
3、候选人于竞选日前以抽签方式确定竞选演讲顺序。
4、举行竞聘大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
5、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委员会在充分酝酿后投票差额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
6、参加投票的委员超过全体委员半数的,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7、校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候选人得票数需超过有效票的三分之一,并按得票数多少排序,以校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设置指数确定主席团成员。
8、当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候选人,经校团委考核后参考得票情况任命为校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地点:学生中心306
截止日期:2015年09月24日
附:《绥化学院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youth.shxy.net/List.asp?C-1-400.html
绥化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201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