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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文明志愿宣言”及 “我为雷锋精神点赞”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万吉春 [发表时间]:2015-03-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活动对象

绥化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时间:2015年3月4日—3月6日

三、活动内容

(一)网络文明志愿宣言

通过微博、微信、QQ空间等信息平台分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主动弘扬正能量,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为雷锋精神点赞

通过微博、微信、QQ空间等信息平台发布自己学习雷锋精神的志愿服务信息并附相应图片。同时@团总支、@团委相关负责人。志愿服务涉及到教育志愿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保障交通畅通志愿服务、“五个关爱”志愿服务等。

四、具体要求

各院(系)团总支要通过QQ群、微信群、微博等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同时发起号召。于3月8日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截图等)以“××学院学习雷锋志愿活动材料”为文件题目发送至办公系统团委zhaotianle邮箱。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绥化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