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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关江宏 [发表时间]:2012-04-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在建团9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总结过去一年来我校的共青团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鼓舞广大团员青年继承传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校学工部、团委决定在全校青年学生中开展“五四”评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对象

评选条件见《绥化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没有涉及的奖项参照文明班级及文明大学生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0个奖项,其中 “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文明班级标兵”、 “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是各部门和院系团总支依据校团委分配名额等额评选;“先进团总支”、“先进学生会”、 “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是由校学工部、团委差额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需在上一年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推选)、“文明班级标兵”(需在上一年文明班级中推选)、 “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由各院系团总支评定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名额及汇总表见附件一)

2、“先进学生会”、 “先进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 、“十佳社团”由各院系团总支酝酿申报并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准备5分钟PPT或视频展示,经全校联评后产生,名额分别为5个。(申请表见附件二)

3、“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需在教师中评选)由各总支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汇总表见附件一)

4、以上10项拟推荐名单须经各院系党总支(支部)审查后报校团委审核和备案。

四、时间安排

1、4月19日-25日,各学院动员并推荐、评选、确定名单,25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上述所有事迹材料及表格材料统一报校团委(招生就业楼405室),所需表格见附件。

2、4月25日-27日,校团委召开联评大会,以PPT或视频展示的形式评选产生2011—2012学年度校“先进团总支”、“先进学生会”、“十佳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请各院系通知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团总支副书记、社团部部长于2012年4月25日中午13点到招生就业楼410室参加评选。

3、评选结果将在校学工部网站上公示,不合格集体和个人所空名额不替换和递补。

联 系 人:万吉春 联系电话:8301143

学 工 部 团 委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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