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第六届“春之韵”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为促进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活动促学风发展,配合第六届“春之韵”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现举办 “春之韵——我爱我校园”演讲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营造勤奋好学、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大学生爱校、荣校的热情,提高学生懂责任、知奉献、会服务的意识,以展现我校学子自强自立、奋发向上、励志图强的精神风貌,并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我爱我校园
三、主要内容
演讲内容应体现:责任、爱校、服务、奉献、青春、自信、自强、博学等积极反映当代大学生风采的相关内容。
三、主办单位:绥化学院学工部(处)团委
承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四、参赛要求:
(一)演讲稿、PPT必须为参赛选手的自创作品,内容丰富,形式灵活。
(二)演讲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感情真挚,催人奋进,整体表达时间控制在6分钟之内。
(三)要求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感染力强。
(四)衣着整洁,仪态大方,举止得体,表情丰富。
六、比赛流程:
(一)比赛环节:
1、 “春之韵——我爱我校园”主题演讲,限时4分钟;
2、 “校园之春”风采展示(本环节要求参赛选手以讲解为主,并以PPT的形式展示校园风光,可配用背景音乐,限时2分钟)
(二)参赛时间
1、各院(系)自行组织初赛,推选1-2名学生参加校复赛,并于5月9日将参加复赛同学的名单、演讲稿的电子版和PPT及选手联系方式交到外语楼三楼辅导员室。
2、复赛时间:5月9日13:00,地点:大学生俱乐部
3、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内容为30分,PPT制作为20分,语言表达能力为20分,感情投入程度为10分,仪容仪表为10分,时间控制10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学工部(处)团委
外国语学院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