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和《绥化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绥院政发〔2018〕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9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计6人(其中普通生专职辅导员4男、1女,听障生专职辅导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对党忠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
4.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长、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19年1月1日);
5.专职辅导员(男)需在男生公寓值宿至少两年;
6.听障生专职辅导员有日常手语交流能力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9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孙庆平
副组长:佟延春、白景军
成 员:沈大伟、齐 岩、关国印、孙俊超、密靖远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设立专门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刘 海
成 员:郭 慧、王昌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于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按照《绥化学院2019年招聘方案》要求,填写《绥化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材料一并发送至shxyrsc@126.com电子邮箱。
2.资格审核。由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本项已经完成,详见附件),并形成初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转递到学生工作部(处),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处联合组成的现场资格复核组于4月13日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本、硕各一份);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1)、(2)、(4)中的复印件须与(3)、(5)的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递交,由我校人事处存档。
复核时间:2019年4月13日8:00-9:00,地点: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绥化学院学生中心306室)。
3.打印准考证。考生资格复核通过后,持资格复核审核表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适当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若出现比例人数不足情况,须经学校研究批准,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有关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之前年份招聘已经报过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参加过考试的,现场资格确认时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证明类材料可以不用二次提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方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核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热点、法律基础、公文写作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围绕辅导员岗位知识和管理能力命题。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9:30-11: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官方网站(网址为xsc.shxy.edu.cn)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地点和时间。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有放弃面试情况出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评委由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组织部门、教学部门和基层学生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评委人数必须为奇数,其中基层学生工作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
面试题目采取结构化命题形式,考生提前十分钟进入面试备考区并抽取面试题目备考。面试期间考生只需报送本人报考岗位和抽取编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舞弊、取消录取资格。面试总分按40分计,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及答题踩分点情况酌情给分,面成绩低于24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100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笔试卷面满分为60分、面试满分为40分),考试总成绩即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之和,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校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学生工作部(处)官方网站公布,并报送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再次审核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学校官网(网址www.shxy.edu.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人事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要求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故出现拟录用人员缺位的,则由总成绩下一排名补位。
(四)实习考核
体检通过后,决定聘用者须到学生工作部(处)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考核,对于实习期间明显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实习考核通过后,由人事处与通过考核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内明显不适合辅导员岗位需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否决事项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关系:
1.品德鉴定时发现有过违法违纪或处分处理情况者;
2.在应聘前的工作或学习中有过重大品行不端行为者;
3.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
4.应聘考试期间存在违纪、舞弊行为者;
5.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数60%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实习期考核不合格者;
8.其他不适应高校辅导员岗位需要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考试信息发布工作。由人事处做好报考人员信息统计和资格审核,并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对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采取电话和短信通知同步的方式告知考生,并确定考生是否能够如期参加考试,在考试前共同做好现场资格确认审核,最终确定参加考试名单。
2.严密做好考试考核工作。考试组织工作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笔试成绩命题坚持外请专家组命题,于考试当天早上抽调人员取回,并在考试前30分钟当众抽题拆封、复印、发放,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阅卷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确定并通知。考试坚持命题人与考生相隔离原则,接触过考生的工作人员在笔试结束前不得与命题人产生任何接触、交流。
3.坚持全程主动接受监督。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笔试试卷领取、复印、发放和面试等各项考试流程必须有学校纪委工作人员参与,并对是否有亲属、朋友子女参与考试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回避人员。主动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考核实施方案、流程和意见建议质询方式。
六、联系方式
(一)考试质询及成绩查询
绥化学院人事处0455-8301051密老师
绥化学院学生处0455-8301040孙老师
(二)纪检监督反映及举报
绥化学院纪委0455-8301029郭老师、王老师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附件:绥化学院2019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初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