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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9-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工委联【2019】34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全面的了解我校在校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健康、健全的心理品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于2024年9月11-22日对全体在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

一、普查方式

本次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采用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手机端进行在线测评。测试的量表有“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抑郁筛查量表(PHQ-9),其中症状自评量表(SCL-90)主要从感觉、情感、思维、意识、生活习惯、人际关系和饮食睡眠等方面评定学生的症状水平;大学生人格问卷(UPI)主要是为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增进学生身心健康而设计的人格健康调查表;抑郁筛查量表(PHQ-9)是一种简单自测抑郁的量表,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感觉进行选择和评分来判断其抑郁症状水平。

二、具体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4年9月11-22日,由各学院根据中心发布的测评时间及顺序(见附件1,2自行组织学生用手机进行测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辅导员高度重视此次心理普查工作,负责好学生的前期宣传教育工作和普查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将心理普查的相关事宜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具体前期宣传教育内容包括:

(1)向学生强调参加心理普查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确保全员参与;

(2)强调心理普查工作的保密原则,普查结果只对学生本人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开放,打消学生疑虑,保证学生以诚实、严谨、认真的态度完成心理普查、问卷调查的内容,以保证普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3)提前告知学生如何使用心理普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确保每位学生在测试之前都收到操作方法的文档,能了解进入测试的具体操作方法;

(4)要求学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普查,每人答题限20分钟;

(5)要求学生参加测试前记住个人学号以便登录测试系统,且进入系统后首先核对姓名,是本人姓名在进行测试,不要误进他人测试。

四、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0455-8301717

联系人:姜梦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