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化学院第二期政工干部培训会会议侧角

绥化学院副院长董广芝解读中央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深入做好实践育人工作,落实好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绥化学院4月20日上午9时,在机关楼五楼会议室举行2012年第二期学生政工干部培训会暨实践育人工作专题学习会,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全校一线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全体教师及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由绥化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长佟延春主持,绥化学院副院长董广芝出席会议并主讲。
董广芝首先就年初教育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向与会同志进行了传达,并重点就统筹推进各项实践育人工作进行了解读。
董广芝指出,绥化学院一直积极推进大学生实践育人工作,尤其是自2010年以来,学校的实践育人工作在创新模式、完善体系上下了大工夫、做了细规划,今天召开这个专题学习会一是为了将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的整体规划,确定学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大轮廓。她说,绥化学院多年来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尤其突出了实践育人功能,增强了实践育人的实效性,具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与中央文件精神精密相连,确立的八大模块与中央方式异曲同工,纳入课程、划定学分、确定课时、建立教研室、加强经费投入和组织保障这些都是完全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既是打造了地方高校的文化特色和校园品牌,更是对中央工作部署的深入落实和不断创新,在未来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下去,将学校的实践育人工作做大、做强、做出大文章。
随后,佟延春与参会同志就绥化学院2010年9月印发的《大学生实践教育纲要》进行了重新学习和有针对的辅导。他重点就绥化学院实践育人工作的组织形式、实施管理、考核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辅导。他指出,绥化学院的实践育人体系确立已经有两年时间,通过这一体系的建立,使学校的学生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了起来,也充分将两支队伍进行了结合,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解的更加透彻、应用的更加广泛。他说,要将广大学生在四年的大学实践参与中的现实表现鲜活的呈现在用人单位面前,为学生就业增加砝码、增强就业竞争力,学校已经初步形成了思路,将从今年毕业的2012届学生开始,建立特色学生档案,在学生档案中建立“实践教育情况写实表”,将学生四年的实践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定,以此来进一步激发的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佟延春还就绥化学院下一阶段的学生工作进行了六项部署:一是做好建团90周年的庆祝、纪念和表彰等工作;二是做好“4·23”世界读书日系列工作;三是做好“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工作;四是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和上早操等工作;五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管理等工作;六是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最后,董广芝向参加培训会的全体学生政工干部和思政课教师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全体人员树立三种意识,即:一是要树立责任意识,教育学生成长成才;二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帮助特殊群体学生健康成长;三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对学校发展大局负责任。她强调,今天借学习中央和学校有关实践育人文件精神的契机,向大家深入强调和了各项工作,目的是增强大家的工作紧迫感,希望大家能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认真思考、凝聚力量,重大局、讲协作、促和谐,将学校的学生工作推向新高端、创造新业绩。